2016年10月30日 星期日


很多病友擔心自己的皮膚病會傳染給家人,所以在離開診間錢都會問這個問題。

首先我們要了解「傳染」是什麼,「傳染」在定義上,指的是「病原體經某種途徑,在宿主間傳遞 (來源)」。白話一點來講,就是病菌從有病的人跑到沒病的人身上。
所以一個病要能傳染,先決條件是它必須由「病菌」引起,這包括了細菌感染、黴菌感染、病毒感染、寄生蟲感染等。
常見的皮膚感染症有:病毒疣 (Verruca) 、皰疹 (Herpes simplex) 、足癬(又稱香港腳, Tinea pedis) 、膿痂疹 (Impetigo) 、疥瘡 (Scabies) 等。
皮膚病的傳染通常經由接觸傳染,也就是要碰到才會得到。

有時候皮膚病的病灶會變多,但並不表示這個病會傳染。像蕁麻疹 (Urticaria) 、異位性皮膚炎 (Atopic dermatitis) 等,這類皮膚病常常東長一塊西長一塊;或像汗皰疹 (Pompholyx) ,一開始只有兩三顆,結果過幾天長得滿手都是。因為這類的皮膚病都不是病菌造成的,所以頂多只能叫「擴散」而不能叫傳染,因此這類的皮膚病即使我們直接摸到也不會得病。

最後我們要知道的是,即使是會傳染的皮膚病,也不是接觸到一次就一定會感染,還必須考量接觸到的病原量、接觸時的皮膚狀態等。
當我們對疾病的傳染有正確的認知,就能避免不必要的恐慌,也才能用更健康的角度去預防與面對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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